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06 14:56:49 点击:395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安排,现就开展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国高校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增强,激发“头雁”效应,一体化运用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示范引领、担当有为。

  二、建设对象

  面向全国高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第三批100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运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有组织地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总结凝练推动教师党支部在教师聘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方面认真履行政治把关职责,在维护政治安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教师党支部党员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教师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警示教育,健全预警机制,守牢师德师风底线红线。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以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为引领,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大先生”等要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着力做好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动教师队伍主动融入学校事业发展,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促进高校和地方事业发展

  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管理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党支部所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落实教学改革要求,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将科研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引导教师积极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育人工作。紧扣“联学联建、赋能地方、成果转化、协同育人”目标,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努力解决“卡脖子”问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汇集人才资源、引领社会风尚、反哺高校发展,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引领推动事业发展的资源优势。

  (五)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

  着力健全和配强党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党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党支部战斗力。

  四、组织实施

  第三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在教育部党组领导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4年1月至3月)

  各高校申报工作统一由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以下简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并按要求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正式建设单位名单由教育部党组最终审核确定。

  1.高校党委申报。高校党委专题研究第三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确定本单位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谋划未来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学校党委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属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

  2.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推荐。教育部根据各地高校教师党支部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3),民办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名额单列。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按照《建设标准》统筹做好组织申报和把关推荐工作。获得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资格的高校,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高校思政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在系统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汇总表,于2月26日16:00前逐页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

  3.教育部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教育部党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二)创建达标(2024年3月至2027年3月)

  1.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任务,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服务高校和辐射地方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至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特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模式;(4)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成效;(5)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6)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等。

  2.评估考核。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跟踪评估、管理考核,“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参加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将作为年度考核的评估重点。跟踪评估工作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实施,建设成果展示推广依托高校思政网开展。考核工作按年度开展,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3月底前,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教育部下拨的专项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无关“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的支出。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未标注的,考核评估时不予认可。

  (三)验收推广(2027年3月至5月)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高校党建教材编写、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高校党委,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作出突出业绩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和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六、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鸿彬 010-66096675,尹龙飞 010-66096689

  电子邮箱:zxc@moe.edu.cn

  (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联系人及电话:王浩洋 010-56803635,西绕加措 010-56803621

  网址:http://www.sizhengwang.cn

  附件:1.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3.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4.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