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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自评

作者: 时间:2023-10-13 11:42:39 点击:11283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  5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6月30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不够可添加行)















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组织名称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8月18日通过)制定,本会定名为“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省学联、院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服务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   组织原则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基本任务

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六条   工作目标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

 (二)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三)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四)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   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二章 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  凡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有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要求本会给予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人,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1、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校级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向大会作工作情况报告;

 2、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学院团委批准设置和调整校级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领导、监督校级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和协调各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设执行主席,主要工作:

1、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工作和大型活动;

2、负责向学院团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接受学院团委的工作指导,沟通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3、对外代表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设立办公文秘部、学习部、文体部、纪检部、实践外联部。5个部门,成员不超过40人。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8人。

第十七条  班级学生委员会每年秋季学期组织一次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委会。班级学生委员会班委5人,包括班长1人(兼任团支部副书记,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制度)、副班长1人、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各1人。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九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一律不设置社团管理、民族事务、宿舍管理、纪律纠察、安全保卫等超越学生会组织工作权限的工作部门,也不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章 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欲竞选者须先填写竞选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并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竞选中须遵守相关规则。

第二十二条   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二十三条   考勤制度

办公文秘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请假制度

会员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各职能部门可具体规定请假事宜。

第二十五条  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研究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二十六条   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一)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二)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三) 办公文秘部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

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均有权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学生干部情况。

(二)会员发现部门负责人有违反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可予以指正;情节严重者,可向院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权归属干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负责学生会整体工作

2

学习部

7

学习部是学生会的部门之一,学习部主管学风建设和学术活动,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开展各种与学校相关的活动,极大的丰富了同学们的学习生活,也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及时的学习动态、考试信息,同时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

3

实践外联部

7

实践外联部 以拓宽院、校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增进课外实践为工作重点,旨在扩大我院学生会和企业的交流,在拓宽视野、扩大人脉的同时向外展示我院学生的真我风采,并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筹集资金。

4

纪检部

7

通过开展学校宣传活动,在传达观念的同时,能够 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而且也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增 强集体的友谊和团结精神,从而增强校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我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营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传播健康信息,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

文体部

7

文体部主要负责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工作的部门。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文体活动。协助体育学院举办运动会。协助组织部搞好竞赛类活动。帮助、指导各系团支文体部工作。负责校园内部的一系列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交流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同学体质,引导和营造健康、轻松、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6

办公文秘部

7

(1)、负责开展协调各项工作,以及院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的处理。 (2)、主要负责每个部门成员周三周日签到 (3)、负责做好院学生会开学计划以及期末总结。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崔宏杰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3/67

2

陈超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3/42

3

曹建新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1/50

4

刘娟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3/69

5

杨梓涵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3/65

6

孙悦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2/59

7

刘红瑛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3/59

8

邱宏杰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6/53

9

唐海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9/42

10

冲晓慧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1/45

11

秦丽丽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7/59

12

王青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0/59

13

张曼珍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7/59

14

赵蓉芝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9/59

15

王福莲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5/50

16

范冰月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2/44

17

玛尔玛尔·金斯努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5/69

18

马娇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6/61

19

唐茸茸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7/61

20

陈婷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7/50

21

党翌瑞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2/49

22

周欣怡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1/50

23

郭乐妮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5/59

24

俄合拉斯·赛尔克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1/65

25

乔婉茹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4/64

26

李栋梁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5/58

27

苏巧容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9/59

28

张丽红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3 /59

29

李琴琴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8/55

30

尹睿琳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2/59

31

孙瑞英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4/61

32

孙常红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44

33

杜瑞娟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1/59

34

李孔仁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15/59

35

祁燕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5/64

36

赵洲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二年级

9/51

37

刘佳艺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2/64

38

朗嘉怡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4/ 70

39

周妍

共青团员

经管系

二年级

15/67

40

王昕悦

共青团员

医学系

二年级

13/64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由5名成员组成,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 [2019] 9号)有关规定,通过院系自主报名,经系部同意、审查、民主信任投票等环节综合考察,上报院团委、学生处审核推荐,院党委、省学联审核通过,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正式成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条件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3、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自入学以来从未有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不及格;

4、报名人需通过大会筹委会的审查,上报校团委、学生处、院党委审核通过确定选举报名人正式获得主席团候选人资格。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5名,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四、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在校学生会、各系部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团委、学生处、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五、本届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六、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5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5人)的无效。

七、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八、本次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

九、选举设监票人2、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第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十、本办法经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八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 四  次学生代表大会已于 2023      6  30 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 80 名,实到代表 80  名。

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 四 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情况

经与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通过投票选举,大会确定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5   名。

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 四 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经与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通过投票选举,大会确定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 四 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5    名。

三、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情况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主席团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拟提名  6  名,应选名额5   名,差额  1  名。执行主席轮值制度。

根据投票表决情况, 崔宏杰、曹建新、陈超、刘娟、杨梓涵   5 位同学当选为学院  十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崔宏杰  当选为第届学生会第一任期执行主席。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院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拟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25人,约占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2%。名额分配覆盖每个系和主要学生团体和社团,并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班级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中拟设女代表31人,约占代表总数的25%;拟设少数民族代表17人,约占代表总数的13%;拟设非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75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0%。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全日制学生,一般应具备有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一定履职能力。

四、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报批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院级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同时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 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各系将代表候选人名单经系部党支部批准后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并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需对照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上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选举单位撤换。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在系部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院级学代会的代表,并将代表名单在全系进行公示。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系部批准通过的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团名册、代表登记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需向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 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加强从严治会,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述职评议对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一)端正政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践行共青团工作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三性”基本定位、“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强化道德品行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端正价值追求,走进同学的内心世界,倾听大家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看法,引导广大同学在弘扬真善美中传递正能量,在唱响主旋律中提振精气神。要繁荣校园文化,引导同学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从革命文化中传承红色基因,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积蓄精神力量。

(三)聚焦主责主业。要抓住学习这一首要任务,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注重工作成效。要服务同学校园生活需求,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扎根同学、勤奋工作、求真务实。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帮助同学阳光健康成长。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服务就在身边,我们的关心实实在在,更好地服务于青年大学生成人成才。

(五)严抓纪律作风。学习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摒弃庸俗习气,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

重点围绕以上5个方面内容,认真总结一年的组织工作,贯彻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标准,汇报工作执行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四、述职评议方法

工作述职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六、组织领导

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学生代表、校团委、学生处组成评议会,综合运营部参照本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张雷磊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张雷磊


学生会组织副秘书长

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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