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果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机构和人员规定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38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个 |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 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 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最近一次学代会召开时期为2020年11月25日 |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 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口达标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 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组织名称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8月18日通过)制定,本会定名为“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省学联、院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服务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 组织原则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基本任务
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六条 工作目标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
(二)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三)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四)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 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二章 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 凡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有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要求本会给予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人,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1、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校级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向大会作工作情况报告;
2、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学院团委批准设置和调整校级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领导、监督校级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和协调各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设执行主席,主要工作:
1、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工作和大型活动;
2、负责向学院团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接受学院团委的工作指导,沟通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3、对外代表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设立办公文秘部、学习部、文体部、策划部、实践外联部。5个部门,成员不超过40人。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
第十七条 班级学生委员会每年秋季学期组织一次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委会。班级学生委员会班委5人,包括班长1人(兼任团支部副书记,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制度)、副班长1人、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各1人。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九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一律不设置社团管理、民族事务、宿舍管理、纪律纠察、安全保卫等超越学生会组织工作权限的工作部门,也不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章 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欲竞选者须先填写竞选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并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竞选中须遵守相关规则。
第二十二条 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二十三条 考勤制度
办公文秘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请假制度
会员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各职能部门可具体规定请假事宜。
第二十五条 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研究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二十六条 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一)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二)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三) 办公文秘部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
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均有权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学生干部情况。
(二)会员发现部门负责人有违反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可予以指正;情节严重者,可向院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权归属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田固峰 | 中共预备党员 | 医学系 | 三年级 | 2 | 否 | 班长、学生会执行主席 |
2 | 何宝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管系 | 三年级 | 3 | 否 | 副班长、主席团 |
3 | 李国辉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管系 | 三年级 | 1 | 否 | 班长、主席团 |
4 | 宋涛 | 中共预备党员 | 医学系 | 三年级 | 4 | 否 | 团支书、主席团 |
5 | 李辉 | 团员 | 机电系 | 二年级 | 3 | 否 | 团委组织部部长 |
6 | 鲁浩锋 | 团员 | 机电系 | 二年级 | 2 | 否 | 班长、团支部书记 |
7 | 王壵 | 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5 | 否 | 班长 |
8 | 马振西 | 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5 | 否 | 副班长 |
9 | 张调芳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0 | 保燕霞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1 | 巨金玲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2 | 李雪梅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3 | 白雪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4 | 李润泽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5 | 张倩倩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6 | 雷京刚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7 | 王增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8 | 马维芳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19 | 许敏敏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0 | 牟东辉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1 | 汤红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2 | 杨吕福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3 | 巩凯云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4 | 任萨萨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5 | 牛迎春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6 | 陈信茹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7 | 邓伟泽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8 | 白靖荣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29 | 解星月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0 | 汪惠玲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1 | 陈颖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2 | 邓伟泽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3 | 颉海琴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4 | 王九月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5 | 陈红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6 | 李颖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7 | 梁珊珊 | 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无 | 否 | 无 |
38 | 张瑞 | 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10 | 否 | 办公文秘部部长 |
39 | 张文祥 | 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8 | 否 | 策划部部长 |
40 | 陈明珠 | 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5 | 否 | 实践外联部部长 |
41 | 高海峰 | 团员 | 经管系 | 二年级 | 5 | 否 | 文体部部长 |
42 | 马凯丽 | 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7 | 否 | 学习部部长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定义和职责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4人构成,其学生会共设学习部、文体部、办公文秘部、实践外联部、策划部五个部门。主席团任期均为一年,在任期间,主要职责为协助团委书记和副书记、 配合团委各部门并领导其五个部门开展学生工作和学生活动。
(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平均绩点在
3、识大体、顾大局。有良好的团队领导意识和统筹安排能力。
4、不拉帮结派,有较好的人际关系。
5、至少有一年的学生会干事或者部长经历。
6、经班级、系部推荐同意后,并通过面试可成为正式候选人。
(三)、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产生候选人
1、通过自荐和推荐的方法,所有满足候选人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向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对于所有填写申请表的同学,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将在学生代表大会前两周左右组织一轮面试。
3、面试。评委团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及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构成,包括自我能力介绍和答辩环节。结果次日公布。
4、面试通过,则成为正式候选人,结果将于次日公布。
第二阶段:选 举
1、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组织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2、与会的选举代表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学生代表(一年级每班3-4人,二年级每班3-4人,总计130人);第二部分为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团委副书记,主席团);
3、参加大会的选举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投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4、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中按得票总数最多的当选为学生会执行主席,总数第二(和第三、第四)的当选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同样多时进行第二轮投票,依次类推)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有效赞成票方可当选。
5、每位候选人进行5分钟竞选演讲。
6、候选人资料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候选人个人简介和工作经历,候选人的面试综合成绩,团委书记、副书记和主席团评定(以纸质材料或幻灯片形式提供)。与会代表要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候选人的竞选演讲进行投票。
7、投票程序: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团,代表依次投票。结束后,开启票箱,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张数,总监票人报告结果。
8、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有权对选票所列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不得弃权。
第三阶段:公 示 经选举产生的学生会主席团名单公布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主页或学校海报栏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公示期后正式任职。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25日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 2019] 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和甘肃省学联批准,于11月25日召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1、大会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学联27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学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勇担大任,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奋发成长成才、谱写青春华章、贡献青春力量。
2、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审议并通过《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
2020年11月25日下午14:30
(2)、地点
格致楼合班一
(三)、会议日程
1、会议名称:正式会议
(1)全体起立唱国歌;
(2)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3)宣读甘肃省学联批复;
(4)党委领导讲话;
(5)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审议并通过《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7)宣读选举结果
(8)奏唱《团歌》;
(9)大会闭幕。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1.所有代表应是我校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
3.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进取精神强,专业课无挂科现象。
4.积极投身学校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热心为师生服务,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遵纪守法,表率作用好,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未受到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二)、代表的名额分配
1、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1).比例和人数:
学生大会代表人数不超过150人,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从在校学生中选出正式代表130人,
2、代表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和构成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意见。产生程序如下:
(1).学院代表产生办法:团支部召开班级学生大会,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按不低于1%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将代表提名提交大会表决,产生正式代表。
(2)团委直属机构代表产生办法:由直属机构按照本机构学生人数的1%比例进行提名,召开机构全体成员大会,对提名人员进行大会表决,产生正式代表。
(3).学院、团委直属机构组织正式代表填写《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员信息汇总表》,按照规定时间将表格上交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若出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 4)列席代表和参加大会旁听的同学不具备选举权,我校注册专科生(正在受留校察看处分的除外)中的大会正式代表具备选举权;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竞选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6)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人数,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的选票数应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大会选举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选票,其他选票无效;选票分为以候选人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投票人数小于或等于1人为有效选票,多于应选人数则为废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18日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工作部、校团委组成。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日常考评
第六条: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
第七条: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文件规范,及时;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规范,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统一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管理考核;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八条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人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10分)
第九条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10分)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明确工作机制。
学校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避选等重要事项。
(二)、加强党委领导。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人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2019年11月10日,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持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生会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对学生会长期以来坚持传统、创新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深刻认识做好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融合。二要着力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将学生会建设纳人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工作实效。三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打造有精神、有文化、有魅力、有生命力的学生组织,完善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的渠道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
2.2020年11月9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张雷磊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雷磊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