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作者:lanke 时间:2019-03-29 16:52:22 点击:6424

教体艺厅〔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现将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和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价值引领,坚持面向人人、促进公平均衡,坚持合作联动、推动协同发展,扎根时代生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弘扬主旋律为己任,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通过了解优秀民族文化艺术和人类优秀文化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让广大青年学生在艺术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塑造美好心灵,坚定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艺术院团演出。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校演出京剧、昆曲、秦腔、黄梅戏、越剧等经典戏曲作品和话剧、交响乐、歌剧、舞剧、芭蕾、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优秀作品,计划安排400场,其中戏曲演出110场左右。

  (二)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20所左右高校整合优质美育资源,为本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教学、艺术社团活动、美育师资培训、校园文化建设等提供定向精准帮扶的美育志愿服务。

  (三)走进大剧院和美术馆。组织高校学生走进国家大剧院和中国美术馆等公共艺术场馆参加周末音乐会、经典艺术讲堂、精品展演、重点剧目演出和专题展览、系列讲座、志愿者讲解等活动,计划安排75场左右。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80所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等传统文化项目,在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方面开展传承基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方向,提高质量。要把坚持育人导向和价值引领作为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第一要务,严把活动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讲政治、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推出具有鲜明时代烙印的精品力作,满足高校学生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加强合作,协同育人。加强学校与文化、宣传、文艺团体等部门的长效合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构建评价体系、强化监管措施。整合各类优质美育资源,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并不断完善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充实学校美育教学力量,推进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育人成效。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参与活动各方要筑牢“安全第一”的意识,明晰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归属。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机制和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点,注重风险评估和研判,强化风险预防和应对,提高安全系数,确保各项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演出安全,为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创新形式,扩大宣传。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重视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规范宣传报道内容,明确活动主办单位,统一活动名称——“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明确工作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各省级活动组委会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协作,创造性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演出单位要组织高水平的演出队伍,安排优秀演员赴学校演出,确保演出质量,并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认真做好讲解、互动等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让更多学生参与受益。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严格经费管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一是补贴国家级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各地高校演出的差旅、食宿、交通、人员补助、舞美灯光音响租赁或消耗、运输等演出费用;二是补贴“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费用;三是补贴国家大剧院和中国美术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费用;四是支持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费用。专项经费纳入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范围,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推动预算的及时执行。

  (三)各省(区、市)和参与单位要及时总结反馈活动成效。艺术院团、承接艺术院团演出的高校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尽快完成活动调查问卷(单位问卷和学生问卷)的网络填报(网址另行通知),同时将活动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每个单位不少于5张)、节目单、简报和报道总结等材料电子版及时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和传承基地建设高校以及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要将有关总结情况在2019年12月之前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6096677,传真:010-66096386,邮箱:gyysjxy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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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