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自我国实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职业教育政策以来,由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对滞后,家长希望孩子上好学、争上普高甚至是“名高”的社会性焦虑日益加重,直接助长了教培行业的迅猛、无序增长。这不仅增加了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而且给普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了再生育意愿,使国家“二孩”“三孩”政策难以全面落地。 针对这一问题,2021年7月2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为遏制这一乱象开出了一剂“猛药”。但是,如果职业教育依然长期处于“教育鄙视链”的底端, “双减”政策在实施中必然会面临变通执行政策的操作或隐形、地下的违规行为,减负压力也会呈现出向“周中课”和高中学科培训转移的趋势。同时,如果规模庞大的教培行业不能实现顺利转型,社会就业压力骤增,也会给“双减”政策的执行效果带来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含金量”,才有可能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 加强技能养成教育。加强劳动技能教育是引导部分中小学生养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习惯,立志成为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措施,也是落实“双减”政策的治标之举。近几年,尽管国家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十分重视,教育部也已经将劳技课列入了初中必修课程,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考核评价,难以收到预期的课程效果。因此,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吸纳辽宁省将劳技课列入中考科目的做法,提倡和引导条件成熟的地区将劳技课程列入中考课目,赋予其恰当的分值。 推进职普融通改革。促进职普融通是搭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立交桥”、为学生成才提供多元化选择的重要途径。尽管国家层面、教育部的有关文件都曾就这一问题提出方向性的指引,如教育部2019年出台的《关于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鼓励普职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但总体来说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较强的宏观政策。因此,应在结合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促进职普融通的指导意见,对职普两大教育体系从初高中到本科、研究生阶段的互融互通措施提出指引性的意见,并将职普融通改革效果较好的上海、天津等地作为示范点、实验区,引领和带动全国职普融通改革的推进。 加快一体化人才培养。建立“中高本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是贯彻“类型教育理念”、优化技术技能人才结构并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关键举措。为此,建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专科、本科教育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调整为“由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同时,在现行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职业本科建设步伐,稳步扩大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待遇。全面落实技术技能型人才待遇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前提。然而,尽管近几年国家部委层面出台了一些关于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待遇的相关政策,但各地的落实情况参差不齐。如浙江省就明确规定,技工院校毕业的高级技工、技师可以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而有些地方至今仍存在一些歧视性政策。这也是部分职业院校招生难、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对全国各地落实技术技能型人才待遇的情况进行督查或检查,并据此对各地的歧视性政策进行清理,对落实较好地方的做法、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引导教培产业转型。近几年,我国教培机构发展迅猛,不仅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而且在教育培训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运营经验与教育教学资源。“双减”政策实施后,在防范和堵塞变通和违规行为的同时,还应当引导这些教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动融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赛道”,在实现自身顺利转型的同时,也为我国职业教育注入新动能。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可以结合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引导和推动大中型教培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尤其是参与混合所有制试点改革。二是注重发挥教培机构作为产教融合中介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的特殊功能。建议在国家级、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中,适当吸纳一些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大型教培企业。三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和人才振兴。目前,职业农民培训的需求巨大,而供给仅仅依赖各地的中职与技工院校,供给不足且现有机构大多缺乏长期及专业的课程,尤其是在现代农艺、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领域,对职业农民的需求十分旺盛。因此,建议引导教培机构实施下沉战略,积极进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领域,在投身乡村振兴中把握机遇,顺利实现转型发展的目标。 (作者:马悦 单位:湖北省技能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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