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技能大赛的普惠性

作者:lanke 时间:2019-05-20 17:30:08 点击:13560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于5月7日开幕,全部赛项将于6月中旬结束。大赛从2008年设立至今,其影响力日渐增强。

虽然大赛规模不断扩大,但其普惠性不足的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学校层面的技能竞赛没有常态化开展,缺少选手的选拔机制,参与竞赛的师生数量少;二是赛项的专用设备或技术平台费用较高,一些院校无能力购买,竞赛的公益性没有落实到位;三是承办校的主场优势较为明显,大赛的权威性受到削弱,影响了院校参赛积极性;四是受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影响,一些学校“双师型”教师的能力和数量不足,难以指导学生参赛。

解决大赛普惠性不足问题,应在保障大赛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研究解决方案,溯源施策。

坚持大赛的普惠性,从长远着手,主办机构应寻求办赛资金来源的新渠道,逐步从现在以企业资助为主的模式中解脱出来。目前国赛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员费用等主要由合作企业赞助。大赛主办机构在没有财政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合作企业赞助的方式举办,本质上是用市场上的“社会资本”解决“公益性”的事情。这种不符合经济规律的行为,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这也是大赛普惠性不足的根本原因。关于竞赛资金的来源,有两种途径值得参考。一是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方式,二是实行“竞赛协会会员制”方案。“会员制”是指竞赛组织注册成立“技能竞赛协会”,职业学校和企业成为注册会员并缴纳年费的方式。“技能竞赛协会”按章程举办、管理、监督各项赛事,并接受社会捐赠,会员学校无偿参赛并获一定资助。在当前财政资金无力承担的窘境下,试行“会员制”无疑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职业院校应从竞赛的供给侧着手,增加校赛的数量,鼓励师生全员参赛。从学校层面考量大赛的普惠性,体现为师生参与的广泛性。首先,院校层面的竞赛项目设置不能局限于省赛国赛项目,应从专业方向、师生数量、现有设备等方面综合考虑,设置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的多个竞赛项目,使多个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参与,选手只有通过校赛的选拔才能进入高层级比赛。其次,学校要出台鼓励专业教师和学生参与竞赛的配套政策,营造浓厚的校园竞赛氛围。如设置“技能大赛月”,对优秀选手大力表彰,出台教师晋职、学生竞赛成绩可记学分等政策。再其次,要充分发挥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动力机制,把竞赛定位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并融入到日程教学中,用多种类型的竞赛带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构建竞赛资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的机制,建立免费开放的转化成果平台。首先要明确竞赛成果转化的主体责任。合作企业、大赛专家组和承办校是大赛资源转化的主体,并在规定的时限完成资源转化,如编写竞赛设备或平台的技术手册、竞赛题目的答案与解析、技能训练项目库等。其次要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资源转化平台。转化资源要及时推送到网站,允许浏览下载,通过转化资源的学习,提升师生参赛信心。再其次转化主体要组织开展对教师的理论技能培训,要针对参赛成绩不好和贫困地区的教师开展培训,以提升大赛的覆盖面和可持续性。最后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偿转化机制。竞赛资源转化、平台建设、师资培训等是耗时耗力的事情,需要投入较多的人财物,现行的“无偿转化”政策实际上是“不转化”。因此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无偿”变“有偿”,以调动激发转化主体的积极性。

加强对合作企业和承办校的监督管理,构建公平廉洁的办赛机制,降低学校参赛资金投入。首先,在当前办赛资金设备还是以合作企业赞助为主的机制下,组办方应加大对合作企业监督管理力度,按规定核查协议履约情况,如设备的通用性、使用年限、价格变动等。其次,在一定区域内试行竞赛设备的统一采购,用数量获取价格优势。再其次,要尽快出台赛项承办院校不参加关联赛项比赛的第三方承办制度,以消除当前自己办赛、自己参赛引发的不公平质疑。

建立对贫困地区学校参赛的扶贫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边远或贫困地区参赛学校财政补贴政策,以解决他们无财力参赛的困境,也可试行大赛执委会利用筹措的资金进行补助的方式,资金来源包括出售大赛宣传冠名权或接受社会捐助等。让贫困地区的师生尽早站上竞赛平台,是教育扶贫的需要,也是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的要求。

要发挥国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普惠性是基础。要以此全面审视现有大赛的模式和制度等,调整完善,健全赛前、赛中、赛后的政策制度体系,保障竞赛始终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行,为实现制造业强国目标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