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0个,招聘计划57名,其中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46名,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1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一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期间受过学校处分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他行政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lankedu@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6日,以成功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选、资格审查后,确定拟面试人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以我院人事处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综合素质。
3.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初审3∶1的比例确定。
(四)试讲
通过面试符合聘用要求的,学院通知参加试讲,并作出综合评价。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三甲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岗位要求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调阅档案、面谈等形式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学院研究后在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在公示过程中,接到影响聘用的反映,经核查属实,取消该考生的应聘资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补充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招聘咨询电话:苏老师 17389330520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邮编:730102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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