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安全有序,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方案,请各处室、系(部)严格遵照执行。
一、开学及新生报到时间安排
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州、市)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一)全体教职员工9月11日正式上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正常后方可入校。
(二)学生返校。按照“先兰外高校,后兰内高校、先省内生源,后省外生源、先高年级,后低年级、先老生,后新生”的原则,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分2批次,错峰开学。
1.第一批
2021年9月12日
2020级各专业学生返校(提前不得返校);
2.第二批
2021年9月14日
2021级新生(省内学生)报到(提前不得返校);
2021年9月15日
2021级新生(省外学生)报到(提前不得返校)。
二、人员管理
(一)低风险区人员
在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14天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中高风险区人员
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州、市)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间和具体事宜,按照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类管控措施和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开学前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本地返校师生员工,应提前向所在的街道办/乡镇报告,一律落实集中隔离14天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满且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转为“绿码”后,经高新区防控办研判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
(三)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
师生员工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属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后续核酸检测及分类管控等措施。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精准掌握师生员工情况
1.严格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健全学院各处室、系(部)、班级三级工作网络,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院系所利用微信、QQ、钉钉等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含宿管、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等各类后勤人员)和学生的居住地、暑假出行轨迹及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至定点医院就诊。
2.认真做好返校提醒和途中防护。各处室、系(部)所要利用各种渠道提醒全体师生及时掌握学院返校时间、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地及学院所在地的疫情形势。返校途中要注意:(1)在人口密集的车站、机场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要佩戴好口罩。(2)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接触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后要及时洗手。(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二)严格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1.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防控办、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要根据教育厅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分析研判学生来源特点,调整完善开学疫情防控及各项保障工作方案,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并征求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报备。
2.制定教学工作预案。教务处牵头,各教学部门要针对不同学生、不同情况,制定暂缓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预案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预案,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各教学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中高风险区不能返校的学生进行线上教学,确保同步完成学习任务。
3.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后勤处提前做好消毒剂、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
4.开展防控培训。9月12日之前,防控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医务人员、后勤从业人员、安保人员等,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专题培训,做到人人明确开学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熟悉全流程管理措施。
5.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演练。防控办、医务人员要主动与高新区防控领导小组对接,配合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演练。设立留观员,对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和应急准备进行全面评估,优化调整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环节应急处置流程,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掌握到位。
6.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后勤处牵头,各部门具体实施,对校园环境、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卫生间及办公场所等彻底进行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创造清新整洁的校园环境。
7.做好新生入学疫情防控准备。招生就业处制定迎新方案,防控办统一安排好新生接站、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各处室、系(部)通过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网站等,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
四、开学及新生注册报到工作
学生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分批次有序返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配合,各系(部)安排专人值班,精心组织做好学生入校工作。
(一)严格返校查验处置
1.学生到校时,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师生员工(前提条件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学院要求其到具有PCR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入校。
2.对于14天行程码绿码的,甘肃健康码为黄码的师生员工(前提条件为:低风险区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以返校,如无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的,立即报告辖区街道办,由辖区医疗机构(铁路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隔离点留观核酸检测,阴性可返校。
3.学生报到期间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应及时采取临时留观措施,并及时送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4.跨省域符合返校要求的师生员工,到校后学院组织,集中分批次组织1次核酸检测,组织检测和结果未出时实行闭环管理。入学上岗后学校应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
(二)做好返校接站工作
学院办公室要加强与交管部门协作,根据学生到达车次、人数,统一在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组织接站,确保学生“一站式”到校。
(三)科学设置报到流程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负责,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组织学生报到,合理布局分区,优化报到流程,避免聚集。原则上要求学生自己返校,不提倡家长陪同,学生报到时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如若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要进校园,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
五、开学后管理及疫情防控
(一)强化校园闭环管理
1.加大校园出入管控力度,保卫处要切实管住门、管好人,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温、戴口罩;对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红码”或“黄码”的,以及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报告辖区街道办或辖区医疗机构,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一律严肃处理。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兰,开学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自己准备一定数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师生员工在校内戴口罩。
2.强化体温检测和考勤管理。人事处和学生处要加强师生体温检测和对因病缺勤师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加强对因病缺勤师生日常跟踪监测,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餐饮、洗浴等相关从业人员不符合从业健康条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岗返岗。
3.加强餐饮管理。提倡节约,杜绝浪费,继续采取延长供餐时间、分散就餐,学生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餐饮中心要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落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要求。保洁人员要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清理餐厨垃圾。
(二)稳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在前期新冠疫苗集中接种的基础上,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引导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党委宣传部负责,广泛开展法治、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疫情防控高风险区、中风险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关心关爱、心理疏导。做到教育宣传到位,学习安排到位,生活保障到位。
(四)保障校园安全保障
开学后,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做到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不留死角。
六、做好应急处置
(一)密切关注疫情变化
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按照高新区疫情防控规定,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配合做好班级停课、封闭管理、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
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到就近医院等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并做好新冠肺炎症状主动监测,及时上报,及时就诊。
(三)启动应急机制
如发现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学院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高新区疫情防控部门和省教育厅,2小时内书面报告高新区防控部门和省教育厅。积极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师生员工新冠肺炎病愈后需要返校时,须经市、区防控部门组织的相关专家组判定后,符合返校条件的方可返校。
七、强化保障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总体要求,树牢疫情防控是政治任务、是政治责任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精神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和高校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深入思考、认真谋划,做实做细做好开学及新生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形式主义、落实不力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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