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19年12月1日是第32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推进“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营造师生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国201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为“社区动员同防艾,健康中国我行动”(英文主题为“Communities make the difference”)。主题意在强调包括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村)民委员会等社区的优势和作用,强调个人健康责任意识,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共同防控艾滋病,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为遏制艾滋病流行和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总结试点经验,开展健康教育。教育部将围绕“世界艾滋病日”主题组织艾滋病防控试点高校集中调研,系统总结各试点高校可复制、可推广的艾滋病防控工作有益做法和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印发宣传活动通知,组织相关活动,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营造艾滋病防治宣传良好氛围。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94所艾滋病防控试点高校,要发挥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干预、动员检测等活动,主动为本地区其他学校、学生社团提供支持帮扶。高校医院(门诊部)、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开展“世界艾滋病日”相关健康教育活动。
(二)拓展载体形式,大力推进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结合201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在学校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和志愿者作用,持续加强青年学生预防艾滋病和健康宣传教育,在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张贴散发宣传材料或播放宣传影音。
(三)强化警示教育,引导主动检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通过组织编写青年学生艾滋病感染者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增强预防艾滋病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青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艾滋病能力。要结合2019年全国“艾滋病检测月”系列活动,提高师生艾滋病检测认识,帮助认识和杜绝传播艾滋病的高危行为,普及检测方式和途径,增强有危险行为师生主动接受艾滋病检测服务的意愿,提供更为便捷、保密、可靠的检测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高度重视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艾滋病防控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职责,狠抓重点环节,确保责任到位。学校要切实加强预防艾滋病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高校要成立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宣传、教务、共青团、校医院、学生社团等相关部门和学生组织组成的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制订并实施防控方案。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防控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文件要求,健全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机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健康教育,落实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等防控措施,增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综合干预服务能力,营造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良好氛围。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育、认知能力的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教育针对性和效果。
(三)积极参与会商,及时掌握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的行政区域内学校学生艾滋病疫情情况,共同分析学校疫情原因和影响因素,研究综合防控对策,督促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相关学校的沟通,向行政区域内相关学校通报艾滋病疫情。高校要根据实际,主动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共同采取艾滋病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联合媒体做好201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总结相关活动情况与效果,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定邮箱liulijing@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刘立京、张伟,010-66096150。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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